客服热线 400-666-819

政策研究

绿色低碳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办理各种绿色证书

免费资讯



首页 / 政策研究/ “十四五”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专栏



工业碳达峰推进工程

降碳重大工程示范。开展非高炉炼铁、水泥窑高比例燃料替代、二氧化碳耦合制化 学品、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、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大降碳工程示范。

绿色低碳材料推广。推广低碳胶凝、节能门窗、环保涂料、全铝家具等绿色建材和 生活用品,发展聚乳酸、聚丁二酸丁二醇酯、聚羟基烷酸、聚有机酸复合材料、椰油酰 氨基酸等生物基材料。

降碳基础能力建设。制修订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,推动建立工业碳排放核算体 系,加强碳排放数据统计分析,建立碳排放管理信息系统,培育一批碳排放核算专业化。

 

重点区域绿色转型升级工程

京津冀地区。推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,建设大规模尾矿和废石生产砂石骨 料等项目,加强高耗水行业废水、海水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高效利用。鼓励龙头企业开 展绿色伙伴供应商管理,整合优化区域绿色产业链。

长三角。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,统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传统行业绿色升级 改造、产业转移、产业链跨地区协同、产业高效聚集,推进区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,高 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。

粤港澳大湾区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炼化、造纸、建材等传统行业绿色改造,实施大 湾区“清洁生产伙伴计划”,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。推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,开展绿 色低碳发展评价,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交流合作。

长江经济带。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污染治理,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严禁新 建扩建化工项目,开展沿江工业节水减污。中上游地区加强磷石膏、冶炼渣、粉煤灰、 废旧金属、废塑料、废轮胎等资源综合利用。

黄河流域。按照以水定产原则,严控煤化工、有色金属、钢铁等行业盲目扩张。引 导新型煤化工产业与石化化工、钢铁、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。推动钢铁、煤化工等行业水资源循环利用,充分利用市政污水和再生水等。







在线客服系统